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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来看房请打起精神——看房教你留一手

发表于2014-04-10

各种收房资料要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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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有过看房经验的人都知道由于对收方程序不太了解,收房时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开发商通知业主正式宣布房子已经完工,并具备合同的各项交付条件。业主到现场收房时,必须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以下文件:一是《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二是房屋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三是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出具的关于住房面积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的报告。同时,业主要查看房屋条件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在出入。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业主就应该拒绝收房。


发表于2014-04-10

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

不少市民在合同上约定了收房期限,不按期限收房要交违约金,部分开发商利用这一条款催促业主收房,然后对房屋存在的问题就不管不问了。这个时候,业主出现问题就很难找到开发商。

一定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有问题当面注明,并书面约定开发商承诺解决的时间和责任。收房时最好和开发商共同进行验收交接工作,主要包括所交付的房屋是不是您所购买的房屋房屋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质量和门窗等是否和合同的约定一样,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其他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是否符合要求。专家提醒,在交房承诺解决的时间和责任,以便以后找其解决。最后,向开发商索取单独的“二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和竣工后房屋水遇管线图,交纳尾款后,再领钥匙,半签署钥匙凭条。


发表于2014-04-10

签收房文件时“留一手”

一些小区交房时,开发商不让业主进新房查看,业主必须把一些配套费用交齐后才开门。业主担心,如果先交了钱,一旦出现问题,就没有什么可以制约开发商的了。热线房产网建议,在签合同时应约定,“交房时,应先验房然后输收房手续。”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收楼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未验房”等字样,万一在验房时出现什么情况,也可保护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2014-04-10

仔细查看《备案表》

不少业主收房时看到了开发商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但却不知道,自己买的那一栋是否已经备案了。按照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而一些开发商却用一张《备案表》来应付所有的项目。

业主在收房的时候不能只简单地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要仔细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以及表内的各个分项是不是都备了案


发表于2014-04-10

未收房不应提前缴费

    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在粘主收房时,会要求粘主先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才能收房。
    业主可拒绝这项要求。根据规定,业主在收房后才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才能付费,业主还未验房,这个时候还没享受物业服务,不应提前缴费。

发表于2014-04-10

发生面积误差怎么办

    在商品房买卖中,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注上房屋交付时的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办法,以保证一旦发生面积误差时,可以按照合同来解决。

发表于2014-04-10

看房愁死了!~

发表于2014-04-10

有啥难的 有钱都不是事啊

发表于2014-04-10

楼主神贴!

发表于2014-04-10

有用啊 收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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